勘察设计是建筑工程的前期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建筑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中对于勘察设计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介绍根据该条例关于勘察设计的规定。
一、勘察设计单位的行为
1.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勘察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审查,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4.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二、勘察设计的内容
1. 勘察设计应当包括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内容;
2. 勘察设计还应当包括建筑工程的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内容;
3. 勘察设计还应当包括建筑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三、勘察设计的成果
1. 勘察设计的成果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 勘察设计的成果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
3. 勘察设计的成果应当经过审核和审查,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四、勘察设计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1. 勘察设计的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支付;
2. 勘察设计的费用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方承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勘察设计的内容应当包括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建筑工程的结构、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内容。勘察设计的成果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并且经过审核和审查,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勘察设计的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支付,并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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