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求不得从事比特币相关业务。...
(1)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要求不得从事比特币相关业务。
2.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停止代币融资活动,清退已完成代币融资的组织和个人。
3. 201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要求加强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研究和监管。
2021年5月,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强调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止个人风险向社会传导。
5.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操作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北京地区金融机构提供虚拟货币交易相关服务,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采取了化的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关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发展,正在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防止非法集资和金融风险蔓延。